2019广东药师基础知识:《西药综》第2章考点:处方书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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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处方书写要求
处方书写的基本要求:
1.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
表1 处方如有修改
特殊情况 | 规则 |
修改时 | 修改处签名+修改日期 |
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 | 应注明原因+再次签名 |
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用量可适当延长时 | 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
4.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复方制剂药品名称。
(1)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
(2)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以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等。
5.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注明体重。西药、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单独开具处方。
6.化学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表2 处方限量
一般处方用量 | 不得超过7日 |
急诊处方用量 | 不得超过3日 |
7.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8.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画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9.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表3 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
剂量 | 法定单位 |
国际单位 | 有些以(IU)、单位(U)计算 |
软膏及乳膏剂 | 支、盒 |
注射剂 | 支、瓶为单位,应注明含量 |
饮片 | 剂 |
10.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开具麻醉药品处方时,应有病历记录。
【历年试题回顾】
1.以下处方书写正确的是
A.医师开具处方时应该使用药物别名
B.西药与中药饮片可以开具同一张处方
C.处方中对于常见药品的用法用量可以使用“遵医嘱”,“自用”等说法
D.药品用法可用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
E.每张处方中不得超过7种药物
【答案】D。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处方的书写规则。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CFDA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复方制剂药品名称。中药饮片必须单独开具处方,西药与中成药可以单独开,也可以合开在同一张处方。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以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等。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物,处方一般用量不得超过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