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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深圳市宝安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首次注册工作的通知

宝安区教育局 2020-10-20 13:58:53 中公微信公众号在线咨询

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及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宝安区实际,为做好我区2020年教师资格首次定期注册工作(以下简称“首次注册”),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0年教师资格首次注册的范围

在宝安区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工作满一年及以上(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且持有教师资格证的在岗人员。具体如下:

(一)民办幼儿园、民转公幼儿园的在岗教师;

(二)宝安区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教育基地、宝安中学(集团)实验学校、拾悦小学、羊台山小学在编在岗教师,深圳杰仁高级中学在岗教师;

(三)年度未参加首次注册的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公办幼儿园原在编现在岗教师,民办普通中小学在岗教师。

二、首次注册的条件

(一)首次注册合格,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有关要求,师德表现良好,申请首次注册前一年度(2019至2020学年度)师德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4. 学年度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5.须承担至少一门教学任务或担任教学管理工作;

6.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有下列情形的,应暂缓首次注册

中止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及以上的,但按教师管辖权限经批准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挂职、借调、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首次注册时,对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并已在高学段任教且经学校教学考核合格的人员,可先给予注册合格结论。但在下一次定期注册时,需具备高学段教师资格,否则,必须调整到相应低学段任教或者暂缓注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首次注册不合格

1.违反《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的;

2.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

三、首次注册的程序

(一)个人网上报名申请(10月28日-11月6日)

凡在上述学校内,符合条件的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申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如实填报首次注册数据,打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申请时间为10月28 日00:00-11月6日23:59,申请完成后及时提交下列材料给各自所在学校: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手写签名)一式两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人一年只能对一本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有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只需要按与现任教学段和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首次注册;

3.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教师资格证书截图(2008年以后的教师资格证可以在网上查询后截图)或人事档案中保存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

(二)学校核查(10月29日至11月13日)

各学校须指定专人对照首次注册条件,对本校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汇总、核查信息,符合条件的予以上报并于11月13 日前提交以下材料至宝安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中心5号楼805(公、民办幼儿园提交以下材料至各自所在学区教办,再由学区教办提交至宝安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中心5号楼805):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教师资格证书截图(2008年以后的教师资格证可以在网上查询后截图)或人事档案中保存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

4.公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须出具本校任教教师的在编人员花名册并盖章(详见附件1);公办幼儿园须出具本园任教教师的在编人员花名册并盖章,同时须出具与本园依法签订的有效聘用合同的人员名单并盖章;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须出具与教育行政部门或本任教学校(园)签订的有效聘用合同的人员名单并盖章;

5.出具核查合格的任教教师的《教师资格注册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证明表》(详见附件2)。

(三)初审并公示(11月14日至11月29日)

区教育局于11月29日前对各校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照注册条件审核材料的真伪,对学校提交的材料进行逐级核准后给出注册初审结论。注册初审结论需在各学校内公示7天(公示样表见附件3)。

(四)复核(11月30日至12月6日)

区教育局网上完成首次注册初审后,在系统内报市教育局复核,并将初审情况形成汇总表盖章上报。市教育局将于12月6日前在系统中进行抽查。

(五)终审(12月7日至12月13日)

市教育局完成首次注册复核后,在系统内报广东省教育厅终审。

(六)完成注册

终审完成后,由区教育局打印注册结论贴,根据一人一贴的原则,在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备注页或注册页贴注册贴,将申请人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一份由注册机构归档保存。

四、首次注册的工作要求

(一)纳入本次注册范围的单位要高度重视,抽调精干力

量组成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注册工作,确保教师资格注册工作顺利实施。

(二)各单位在审查过程中,要严格标准和程序,细致核对,

认真负责。出现违法违规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对于已完成首次定期注册的教师,应于注册合格之日起五年内完成360学时的继续教育课程,作为今后定期注册的重要依据。

(四)各单位要重视教师资格注册结果的运用,做到与教师人事管理、与师德师风建设相挂钩,严格按照师德有关规定做好工作。

(五)2020 年教师资格首次定期注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与我局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处联系。联系人:朱丽云,电话:。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请见文章来源)

1.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注册核查合格教师花名册

2.教师资格注册师德考核与年度考核证明表

3.公示样表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20年10月19日

(联系人:朱丽云,联系电话:)

原标题:关于做好2020年宝安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首次注册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baoan.gov.cn/jyj/zwgk/tzgg/content/post_81835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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