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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广东广州市黄埔区上半年第二阶段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和证书领取通知

各申请人:

按照《广州市黄埔区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广州市黄埔区2025年上半年第二阶段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已完成,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1。现将证书发放安排如下:

一、证书领取方式

(一)现场领取

1.证书领取地址: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B区337、338窗口.

2.证书领取时间:2025年7月28日—8月15日(周六周日不办公),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领证咨询电话:82118648,82113392)

3.领取证书须携带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附件1中注明需要补充学历材料人员,须出示毕业证书原件和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如委托他人领取证书,须根据个人情况出示材料 (1)(2),并出示委托书(模板见附件3)和经办人身份原件;

(二)邮寄领取

1.附件1备注“邮寄领取”人员,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将于2025年7月26日左右全部寄出。邮件需收件人本人签收,请申请人保持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清晰、联系方式错误、个人拒收等原因,导致无法邮寄或邮寄材料被退回的,不再安排邮寄。

注:2025年应届毕业生均要求为“现场领取”,须取得毕业证书后才可以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现场领取”人员补充收件地址信息后可变更为邮寄领取。附件1中注明须补充学历信息人员,还须补充毕业证书原件和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且补充材料通过核验才可变更为邮寄领取。信息补充须在2025 年7月24日12:00前完成。现场领取变更为邮寄领取的,统一在2025年7月26日前后全部寄出。请需要补充材料的人员扫描下面的二维码完成信息填写。

(仅限于2025年上半年第二阶段自取更改为邮寄,以及应届毕业生需补充学历验证并改为邮寄的申请人。请务必于2025年7月24日12点前完成填写,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注意事项

1.认定申请时选择身份为“在读应届毕业生”的申请人,需要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正确添加并核验学历信息,如未能及时完成,将影响证书查询和使用。具体操作方式可查阅附件2。

2.领取的材料为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领取后由个人保管,认定申请表应存入申请人个人档案,领取时为信封密封状态,个人请勿拆封,并转交个人档案所在地保管。

3.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认定机构为广州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由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统一发放,发放和领"广州市教育局"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广州市教育评估中心"相关通知。取事宜可关注、查阅。

附件1:黄埔区2025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1).xlsx

附件2:中国教师资格网学历信息补充说明.docx

附件3:委托书模板.docx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评估和教师服务中心

2025年7月15日

原标题:广州市黄埔区2025年上半年第二阶段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和证书领取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hp.gov.cn/xwzx/tzgg/qtgg/content/post_103633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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