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复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1〕2号)有关规定,现将我省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复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复查按照属地原则进行,考生如对本人分数有疑义的,可以向报名所在地的市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附件1)查询有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二、考生复查成绩需填写《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2),于2021年11月20日前寄至报考所在地的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办理。
三、我省会计中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工作安排另行发文通知。
附件:1.广东省2021年度全国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复查受理机构一览表
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
原标题: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复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kj.czt.gd.gov.cn/zyjszgksxx/7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