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深圳市公安局第七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面试安排公告
根据《深圳市公安局第七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面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参加人员、时间和地点
(一)入围面试人员。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以下比例确定面试名额:设职位招聘名额为Y,面试名额为R,对执法勤务类职位,R=3Y;对一般勤务类职位,当Y≤5时,R=3Y;当Y>5时,R=2Y。入围面试考生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1月7日至1月10日,考生按应聘职位分批参加面试,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附件1内容,知悉本人应聘职位的面试时间。
(三)面试地点。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沙河东路259号南区东北1门进入,交通示意图详见附件2)。
(四)面试方式和流程。实行结构化面试,即通过面试考官提问,考生现场作答的方式,对考生的答题情况进行评价。
二、疫情防控要求
为保障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考生分类管理
1.正常参加面试。“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本人面试当天报到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广东省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市为街道和乡镇,下同)旅居史),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
2.不得参加面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2)考前14天内,有广东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省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
(3)“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且通过行程卡判断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如不确定是否属于本类人员,可向深圳市公安局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755-82498605,0755-82498905;受理咨询时间: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10日的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考试前准备事项
1.了解疫情防控信息。考生应提前通过国务院官方网站或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中“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模块,动态了解本人所在地区风险等级,并在“疫情防控行程卡”模块查询本人14天内旅居史信息。
2.通过“粤康码”申报健康状况。考生应提前在“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或者APP客户端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3.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不带呼吸阀)。
4.考生须按要求在考试前48小时内在广东省内进行核酸检测,并取得结果为阴性的核酸检测报告(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粤康码”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
(三)考试期间义务
1.所有考生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进行面试答题和身份核验时可摘除口罩。
2.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考试地点。进入考试地点后在规定区域活动,考试结束后及时离开。
3.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4.经现场医护人员确认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不得参加当日考试”等相关处置。是否另行安排考试,由深圳市公安局研究决定。
考生不配合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应聘资格,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面试具体安排
(一)报到和抽签。参加面试的考生报到时间为上午7:30-8:30;下午13:00-14:00,报到截止时间过后(上午8:30;下午14:00),禁止考生进场。考生务必按照应聘职位对应的面试日期和报到时间,携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手机“粤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五者缺一不可),到达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面试报到处。经对考生的证件、“粤康码”、行程卡、核酸阴性证明查验合格和测温正常后,考生听从指引将携带的全部通讯工具、音频或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关闭后连同背包、书包等其他物品,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再到候考室入口处报到、抽签,发放面试签号牌,随后进入候考室等候工作人员安排面试。
(二)封闭与候考。面试开考后,工作人员按抽签确定的分组和顺序引导考生进入相应面试室。候考室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不得擅自离开。需要上洗手间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离开候考室的,必须经过候考室工作人员同意并做好登记。考生主动放弃面试,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负责人同意离场。除面试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候考室。
(三)应试。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在面试中应按照考官指令、题目要求以普通话作答。除试题明确允许外,不得以任何形式暗示、透露本人姓名、职位编码、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否则面试成绩为零分。考生进入面试席位后,考官读题并指令计时开始,考生开始答题,考生对考官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考官重新读题,计时不停。执法勤务类职位答题时间8分钟;一般勤务类职位答题时间5分钟。考生必须服从考官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考官加分、复试或有其他无理取闹的行为。
(四)等候成绩。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考场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到候分室等候面试成绩。签收本人面试成绩后立即离开面试考场。
(五)清场和离场。面试期间,清退面试考场内及周边的一切无关人员。离开候考室进入面试室的考生要带齐随身物品。考生面试结束取得面试成绩后,领回所寄存的通讯工具、音频或视频发射、接收设备,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与未参加面试的考生交流。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面试。
(二)应考证件、证明携带不齐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予报到及进入面试考场。笔试准考证可在深圳市人事考试考生服务系统(https://hrsstext.sz.gov.cn/ess/login/)打印。
(三)请考生提前熟悉面试考场地点、了解交通和天气等情况,合理安排出行,务必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面试考场报到和等候,以免延误。因面试人数较多,部分考生候考时间较长,建议自备适当的御寒衣物、饮用水和食物。
(四)面试考场实行封闭管理。参加面试的考生未按所报考职位指定的面试日期和报到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禁止进入面试考场。
(五)考生在面试期间,应当自觉维护工作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有携带通讯工具、音频或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候考或面试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六)本次招聘面试考场不提供考生车辆停放、保管服务,请选择公共交通赴考。不提供除通讯工具、音频或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外的其他物品寄存服务,请考生自行保管好自己的物品。
(七)考生如对招聘政策有疑问,可向深圳市公安局进行电话咨询。
(八)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我们将及时发布有关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深圳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通知公告。
五、面试成绩计算
(一)执法勤务类职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入总成绩。
(二)一般勤务类职位面试采取达标制,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60分(含)以上为达标,面试成绩60分以下为不达标。
六、面试结果公布及体检人选确定
(一)报考执法勤务类职位的考生,按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职位考试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公安素质测试》成绩、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成绩确定名次。
(二)报考一般勤务类职位的考生,笔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公安素质测试》成绩、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成绩确定名次。
(三)入围体检的考生,对执法勤务类职位,按职位拟聘人数1:1.3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对一般勤务类职位,按职位拟聘人数1:1.2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四)体检环节初定于2022年1月中旬进行,请考生密切关注深圳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通知公告,妥善做好个人行程安排。
深圳市公安局
2021年12月30日
相关附件:
附件1:深圳市公安局第七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安排.xlsx-(名单请见文章来源)
原标题:深圳市公安局第七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面试安排公告
文章来源:http://ga.sz.gov.cn/ZWGK/QT/GSGG/content/post_94914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