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广东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镇属国有企业招聘企业管理人员2人公告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镇属国有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诚向社会公开招聘乐平镇镇属一级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和风控部经理1名,镇属二级国有企业佛山三水大同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同湖公司)副总经理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职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属一级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和风控部经理1名、大同湖公司副总经理2名,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和报考条件详见《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镇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企业管理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历、任职资格、能力与学历。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作风正派。
(五)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符合相关的任职资格要求。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受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调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选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不得聘用的;
5.具有不得担任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公告
本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及畅享乐平公众号进行发布。
发布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5日。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两种方式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报名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平大道16号一楼,联系人:范女士,联系电话:0757-87394982。
2.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有关资料电子版发至公司邮箱:sslpzsqy@163.com,邮件主题统一以“公司名称-职位代码-报考职位-姓名”格式命名。
3.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者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镇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企业管理人员报名表》(附件2)双面打印,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簿(户主页、个人页);
③毕业证书,提交本科或以上学历毕业证的需附学信网近1个月《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中自考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学位证书(具有学位证书的需提交);
⑤工作经历证明文件,须同时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单位证明文件等材料;
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工作经历证明起止时间必须与报名表(附件2)上填报的一致,且累计时间符合任职资格要求年限。
⑥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招聘单位根据个人报考资格审核需要另行要求。
报名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到招聘单位进行报名,原件当场核对后退还。由他人代报名的需提供报考者本人签名确认的委托书(附件3)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报名者需在邮件中提交以下资料:
①《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镇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企业管理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附电子版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簿(户主页、个人页)扫描件;
③毕业证书扫描件,提交本科或以上学历毕业证的需附学信网近1个月《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其中自考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
④学位证书扫描件(具有学位证书的需提交);
⑤工作经历证明文件,须同时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单位证明文件等材料扫描件;
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工作经历证明起止时间必须与报名表(附件2)上填报的一致,且累计时间符合任职资格要求年限。
⑥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招聘单位根据个人报考资格审核需要另行要求。
网上报名考生面试当天签到前,招聘单位将对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料原件作复核,资格复核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不能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在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通知已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参加考试。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材料不全或与招聘条件不符者取消报考资格。
六、综合能力考核
综合能力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开展,采用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将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第一环节是根据第三方专业机构命题的固定问题进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面试第二环节是招聘单位根据考生应聘岗位的工作内容提出不定向问题,第二环节面试问题不作评分。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思考及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职位所需专业经验及水平、学习创新能力、职业素质能力等。面试成绩在面试当日由考生签收确认。
七、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招聘单位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由招聘单位组织入围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按企业职工入职体检有关规定执行,符合体检标准的应聘人员被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初检部分体检指标不达标的招聘单位可组织应聘人员进行复检,复检1次仍不达标的是否替补体检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二)组织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内容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对象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执行,不得聘用。考察对象有拒绝、逃避征集服义务兵役行为的,按《广东省关于拒绝、逃避服义务兵役行为处罚办法(暂行)》予以处理。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是否按考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三)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以及岗位要求确定拟聘人员名单,通过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和畅享乐平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不良反映或反映问题不足以影响其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须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不予聘用。
(二)如出现符合报考岗位资格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只要有符合资格的应聘人员,均予开考。
(三)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或在招聘过程中查实具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四)若出现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主考官评定分数高低排名决定入围体检对象。
(五)考试成绩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若一年内本次招聘岗位出现个别空缺时,是否按面试成绩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六)对考生不参与体检、体检不达标、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是否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七)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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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镇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企业管理人员职位表
2.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镇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企业管理人员报名表
原标题: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镇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企业管理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s.gov.cn/zwgk/zwdt/zfgg/content/post_62104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