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广东汕头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招聘5人公告
为加强汕头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建工集团)干部队伍建设,建工集团计划开展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名额、要求等具体内容详见《汕头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招聘岗位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需满足以下要求之一:(1)国家统一招生的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3)2023年7月至2025年7月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犯罪记录;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无竞业限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招聘及线下招聘相结合。网络招聘时间为2025年8月1日至8月14日,登录广东公共求职招聘服务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recruitment/internet/main/#/home),搜索对应招聘单位发布的招聘信息,点击投递简历并提交应聘材料。应聘人员将应聘材料分类汇总打包压缩,发送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名为:应聘人+应聘岗位,确认报名时间以电子邮箱收到应聘材料邮件时间为准。线下招聘时间为2025年8月2日、3日上午9:00-12:00,地点为汕头市嵩山路 213 号金桂园综合楼二楼汕头市人力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招聘大厅,应聘人员携应聘材料到场应聘。应聘人员仅限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二)应聘材料(网络应聘提供扫描版本、现场应聘提供复印件)
1.本人填写签署的《应聘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等相关证书、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已毕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等材料及相关承诺书(应聘人员须按《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在报名填写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如实填写。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相近专业需提供相近专业证明、课程对比等材料);
4.本人获得的相关职称材料、奖惩材料;
5.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资格初审
网络招聘信息发布到期后,由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学历、专业等)进行资格初审,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人选,并通过短信或邮件方式反馈审核结果。
(四)资格复审及面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面试时间,携应聘材料原件,到招聘单位面试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可参与面试,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结果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向应聘人员公布。依应聘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入围体检人选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市国资委官网公布,一经公布不再递补。如入围体检人选因自身原因放弃应聘,应提供本人自愿放弃声明,入围体检人选名单中对自愿放弃的应聘人员进行公布并注明自愿放弃。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体检须在汕头市卫健部门指定的体检医院(市中心医院、汕大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汕大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范围内进行。有特殊情况的,可在学校、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并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出具“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合格”的体检结论。如医院未能按此标准出具体检结论的,而体检指标正常,可采取应聘人员先承诺后补体检的方式,先行进入后续招聘环节。入职前在我市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通过审查个人档案、发函调查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录用资格条件。
(六)录用报告及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由招聘单位党委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向市建工集团呈报录用报告及招聘过程相关材料,同时在汕头市国资委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拟聘人选,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岗位聘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咨询电话:汕头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0754-82800390(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监督部门及电话:汕头市国资委:0754-88789609(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应聘、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应聘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供的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正常使用,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应聘,未按时参加者,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四)应聘人员无特殊原因的,须按照指定时间参加体检,积极配合好招聘单位组织的考察,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等,否则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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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7月31日
原标题:汕头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hantou.gov.cn/gzw/zwgk/tzgg/content/post_2459687.html